全国强化地板企业联盟上海公约 |
|
| 2004-3-2 16:33:00 |
“正义与正义联合起来”
护航强化木地板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让消费者拥有真正优质、环保、经济、时尚的地板产品
我们承诺:作为一种健康、环保、舒适的地面装饰材料,强化木地板行业已连续10年以超过年均递增25%的速度高速增长,然而江海奔涌不免泥沙俱下,其间假冒伪劣产品也趁机流入市场鱼目混珠,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了诚信经营的市场氛围和强化木地板的品类形象。
为净化强化木地板市场,维护消费者利益,我们强化木地板行业的十五家企业决定联合起来,本着诚信自律,服务大众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创立中国强化地板企业联盟。
本联盟是行业自律性联盟,其使命为:诚信服务,联合监督,打击伪劣,推广和提供真正的优质强化木地板,共同推进本行业的良性竞争与发展,实现各成员企业的“共赢”格局。自此于2003年8月29日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强化地板企业联盟上海公约》,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以全国强化木地板行业十五家企业为创始者的全国强化地板企业联盟,将以净化强化木地板市场环境,推动本行业良性健康发展为宗旨,联盟成员共同约定:成员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成员企业不生产“五劣板”,不与销售“五劣板”的经销商合作;联盟成员自觉监督、检举“五劣板”生产商、经销商的不规范行为。
第二条:针对“五劣板”蒙蔽消费者以谋取暴利的行为,联盟企业共同出资,推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3条措施:一、采取开通“反五劣热线”,创办报纸的“装修课堂”等办法,向消费者提供鉴别“五劣板”的知识,消除消费者对强化木地板的认知误区,挽回五劣板造成的市场恶劣影响;二、采用报纸、广播、POP、展览、咨询等媒体形式共同推进强化木地板知识的普及工作;三、采取重奖伍拾元至壹万元(人民币)的方法,奖励举报“五劣板”信息的集体或个人,营造打击五劣板、倡导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
第三条:全国木地板联盟企业将共同投资兴建联盟旗舰店,联合在市场终端展开主题促销。
第四条: 全国木地板联盟企业在终端统一标识。
第五条:全国木地板联盟采用联合监督的方法,促进联盟成员诚信自律:一、主动邀请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国家环境监测部门对各成员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并公布结果;二、主动邀请木地板主管部门对成员企业进行不定期的“飞行抽检”,并每年在联盟企业中间进行一次“飞行互检”;三,对检查结果不符和国家质量及环保指标的联盟企业,将予以开除联盟资格。
第六条: 十五家联盟企业将派专人或成立专职部门负责公约的实施工作。联盟活动所需费用由十五家联盟企业共同承担。
本公约自发布即日起正式生效,联盟成员将自觉遵守,欢迎社会各界对联盟的行业行为进行监督,并提供宝贵意见和批评指正!
|
|
|
|